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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31

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解读

一、背景和现状

    经过60多年的发展,伴随大数据的积聚、理论算法的革新、计算能力的提升及网络设施的演进,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加快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带动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助力经济转型、促进社会进步,成为新一轮产业技术变革的热点,受到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美国、欧盟、日本、德国等纷纷制定应对战略和发展计划,力求在产业技术发展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夺取控制权。美国 2013 年启动创新神经技术脑研究(BRAIN)计划,发布了《国家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战略规划》;欧盟先后启动“蓝脑计划”“人脑计划”,2016年公开发布了神经信息平台等6大平台,以促进神经科学、医学和计算机学的合作研究。2015年德国启动“智慧数据项目”,人工智能是其中的重点。日本2015 年发布“新机器人战略”,2016 年制定高级综合智能平台计划(AIP),2017年制定了人工智能产业化路线图。国际互联网巨头谷歌、微软、 IBM、 Facebook、亚马逊等也凭借自身优势,积极布局人工智能领域。

目前,世界人工智能及其产业发展处于初始起步和加速突破的关键阶段,我国发展水平基本与世界同步。紧紧抓住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机遇,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弯道超车,成为我国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效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对我国人工智能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2017年12月工信部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推动产业发展角度出发,对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进行了细化。这些都为我省人工智能发展指明了方向。

    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江苏人工智能产业在国内有了一席之地、处于领先行列,产业技术创新活跃,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在南京、苏州、常州等地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传感器、智能芯片等部分领域掌握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已迅速渗透到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应用场景;数百家企业涉足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智能传感器及芯片、智能软件及算法、人工智能平台、人工智能系统等。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还很小,也缺少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高端产品少,领军人才缺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起步阶段,跟上历史潮流、引领发展方向,事关我省能否迈上产业中高端,事关我省能否牢牢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我们必须有所作为、奋力而为。同时,把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工信部《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实际在江苏落地,也是我们重要的工作任务。基于这些考虑,省经信委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的是从江苏产业实际出发,构建应用牵引、跨界融合、开放共享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建立完善人工智能产品、技术和应用协同发展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助力高质量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支撑和强大动力。

二、目标和任务

《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和产业发展前景,提出到2020年,使江苏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和总体竞争力处于国内第一方阵,成为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区和应用示范的先行区。这一目标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产业规模。产业的影响力必须有一定的规模来表现,提升江苏人工智能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力,亟需在一定时间内迅速地壮大规模,在必要量的基础上追求质的提高。二是产业技术。掌握核心技术是具有较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标志,人工智能具有技术密集度高、技术迭代快、技术辐射范围广等特点,只有掌握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才能占据产业链的有利地位,避免“高端产业、低端环节”。三是产业支撑。人工智能发展的问题之一就是缺少有效的行业资源训练库等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影响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在行业中的应用,急需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和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四是产业集聚。集聚发展能有效地聚集各种资源,降低发展成本,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加强省级层面的总体筹划,引导各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因此,《实施意见》提出了产业规模、产业技术、产业支撑和产业集聚的具体目标。

人工智能产业涉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产业链也是纵横交错,但按照产业特征归纳起来,不外乎软件、硬件、支撑平台和服务型企业4个方面,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发展任务,通过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推动软件产业提档升级、提升核心硬件水平、培育集成应用商,共同打造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针对缺少有效的行业资源训练库等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提出了平台建设的具体任务;为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推动江苏软件产业提档升级,提出了人工智能相关软件的发展重点;为突破产业链上的薄弱环节,培育优势产业,提出了人工智能相关硬件的发展重点;为培育人工智能集成应用商,发挥服务型企业在推动技术资源整合、商业模式设计、产品集成应用等方面的作用,明确了支持服务型企业发展的重点内容。

三、措施和保障。

新一轮人工智能发展,离不开5G、物联网、北斗导航、IPv6等先进信息基础设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有没有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是提高产业国内外地位和话语权的现实表现。掌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人才是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资源,需要通过营造引才、培才和用才的良好生态为产业发展构建人才支撑。应用牵引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才能使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集聚发展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降本增效的必由之路,需要加强对区域发展的整体统筹。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有重要基础,有必要梳理已有的支持政策,提前做好法律、法规与政策的顶层设计。因此,《实施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应用牵引、强化人才支撑、注重集聚发展、营造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同时,为保障《实施意见》的落实,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借用外脑资源等3方面研究提出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