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按照“重点示范应用为引领、关键产品技术攻关为突破、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推进思路,结合南京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有效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现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南京市物联网产业重点项目计划。本项目计划将作为申报2015年国家省市财政有关专项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1、智能工业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全流程实时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以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监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监测等为切入点,构建综合管理监测系统,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农业系统,以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精细化管理、生产养殖环境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产品溯源等为切入点,构建重点农产品质量管理系统,促进精准农业、实时农业的推广应用。
3、智能节能环保示范工程。建设环境和工业过程智能监控与应急处理、能源高效管理物联网系统,以城市大气环境实时监测、重点流域和湖泊水质监测、工业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等为切入点,构建重点地区和行业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实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高精度监测,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能效管理水平。
4、智能交通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集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检测与控制为一体的智能系统,以交通状态感知与交换、交通诱导与智能化管控、车辆定位与调度、车辆远程监测与服务、车路协同控制等切入点,构建开放的综合智能交通系统,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5、智能公共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公共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以社会治安监控、危化品运输监控、食品安全追溯、重要桥梁、建筑、轨道交通、水利设施、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安全监测为切入点,构建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监控和管理系统,提升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6、智能健康医护示范工程。围绕打造中国健康服务与生命科技名城,建设基于物联网的现代化医疗监测、药品管理、远程医疗服务和健康服务系统,以人体生理和医学参数采集及分析为切入点,面向家庭和社区开展远程健康和医疗服务,构建智能医疗健康监测和服务系统,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和互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7、智能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库存监控、配送管理、安全追溯等现代流通应用系统,以对物品、集装箱、车辆和人员的状态监测和智能调度为切入点,建设跨区域、行业、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保障物流的安全和可控。
8、智能电网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电力网络,以电力设施监测、智能变电站、配网自动化、智能用电、智能调度、远程抄表为切入点,实现在线状态监测、防盗报警、电能质量检测和故障定位等智能化。
9、智能灾害防控示范工程。建立基于物联网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智能防控系统, 提升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10、智能家居示范工程。建设基于物联网的家居智能管理系统,以家庭网络、家庭安防、家电智能控制、能源智能计量、节能低碳等为切入点,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居的管理综合系统,打造安全、便利、舒适和环保的居住环境。
11、其它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基于“智慧南京”的智慧旅游、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综合服务应用工程。
(二)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物联网硬件支撑。主要包括射频识别(RFID)及读写设备、传感器与传感节点、物联网芯片、基于物联网的短距离无线组网模块与设备、多网融合设备、智能化控制设备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物联网软件提升。主要包括物联网系统级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 应用软件、系统集成、网络与运营服务、节点专用嵌入式系统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3、物联网安全保障。主要包括物联网信息安全基本架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应用各环节安全共性技术、基础技术、关键技术与关键标准,隐私保护、节点的轻量级认证、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路由、入侵检测与容侵容错等安全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提升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三)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以开发区、科技园区、科创特区和产业基地为主体,建设针对物联网技术研发、设计、验证、测试、质量检测与认定等需求,面向软件、硬件、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标准研究、应用示范、成果推广等提供服务的物联网公共技术平台。
以智慧南京建设的参与职能部门为主体,面向城市视频监控智能应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智慧城管综合业务平台、综合运输管理、工商综合执法、国土资源管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安全生产监管、健康医疗及社区养老等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填报《2015年南京市物联网重点项目计划申请表》(附表一),并汇总填报《2015年南京市物联网重点项目申报计划汇总表》(附表二),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附表一和附表二的纸质材料一套及电子文稿一并报送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2、市有关部门及直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3、凡获得国家、省、市物联网专项支持、且在建的项目须申报本计划。
4、有关申报表格可从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njec.gov.cn下载。
联系 人: 潘志刚 电 话:68788912
电子邮箱: njpzg@tom.com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