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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未来产业 (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未来产业 (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

研究院是围绕我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需求,以引领支撑产业技术进步、服务行业创新策源为目的,开展未来技术预见和未来趋势、规律研究,推动未来技术探索和产业化的创新和孵化机构,是打造未来产业区域集聚的重要支撑。

研究院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综合型研究院主要任务为开展未来产业政策研究,统筹协调专业型研究院开展相关工作,编制江苏省未来产业发展年度报告,为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服务。专业型研究院主要任务为开展相应领域技术创新规划、技术路线图研究,承担相关领域重大科研攻关任务,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编制江苏省相关领域发展研究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综合型研究院

1、依托单位为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智库单位,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不存在因环保、安全生产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托单位能够准确把握我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情况,主持(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未来产业课题研究或政策制定。

3、申报研究院具备足够的未来产业研究咨询能力,拥有高级职称或同等资格的研究员50人以上,建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专业型研究院

1、专业型研究院申报领域为我省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包括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虚拟现实、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低空经济、先进核能等。

2、依托单位拥有省级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平台(优先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不存在因环保、安全生产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依托单位在相应领域主持(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计划,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4、申报研究院具备足够的研发实力,领军专家为相应领域院士或高层次人才,研究团队人员数量不低于100人,建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综合型研究院由省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各部门限报1个。专业型研究院由省有关部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其中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在每个领域限报1个,每家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其他省有关部门限报1个。同一法人单位通过单一渠道申报,超出的视为无效。

 

(二)各推荐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对其研究创新实力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于20248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光盘一份,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一号楼2104室)。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请汇总表、建设方案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电子版光盘内容包括申报汇总表采用Excel形式,建设方案及附件材料采用WordPDF格式各一份。建设方案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用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或推荐部门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和申报的研究院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发展改革委将在评审、综合研究并履行规范程序后予以评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附件材料

附件1:申报汇总表

附件2:编制大纲

附件3: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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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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